善于驾驶(的能力):自动驾驶与人为驾驶车辆行为期望的特征描述

作者:John Lee, Johan Engstrom, Trent Victor, Laura Fraade-Blanar, Francesca Favarò, Melissa Cefkin, Ryan Best

摘要

百年来,研究人员一直在探讨如何定义良好的驾驶行为,关于自动驾驶车辆(AVs)的讨论也再次浮出水面。我们提出了“驾驶权”这一概念,作为实现良好驾驶行为的框架。驾驶权将驾驶行为的评估基础建立在道路使用者之间存在的互惠期望的协调上。借助现有文献,我们区分了经验期望(即“相信某种行为会被遵循”,基于过去经验)(Bicchieri, 2006)和规范期望(即“相信某种行为应当被遵循”,基于社会公认的原则)(Bicchieri, 2006)。由于社会期望会随着时间自然变化,我们引入了第三类期望——促进期望,指为了实现交通生态系统的持续改善而可能表现出的行为。我们将驾驶权定位于社会规范期望的范畴内,这些规范可能与某些经验期望和促进期望重叠,但受限于技术和物理的可行性。此外,我们建立了一套新颖的词汇,用以严谨应对利益相关者期望的讨论,这是价值敏感设计的关键特征。我们还详细阐述了驾驶权包含的安全导向行为以及我们所称的社会感知行为(即没有明确安全风险的行为)。驾驶权支持多种目标,包括通过多标准基准测试提升对驾驶表现的理解与评估。因此,我们认为,合理框定驾驶权的概念也支撑着安全案例的整体发展。本文在更广泛的原则下探讨了这些应用,强调驾驶权作为道路公民身份的核心要素。

简要总结

本文提出“驾驶权”作为评估良好驾驶行为的框架,区分经验期望、规范期望与促进期望。它主张驾驶权与社会规范一致,支持驾驶性能的基准测试,倡导其在安全案例开发和道路公民身份中的作用。

关键发现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综述、哲学分析以及经验性、规范性和推进性期望的区分,以构建‘驾驶权’这一概念,用于评估人类和自动驾驶车辆的良好驾驶行为。

关键结果

  • 驾驶权被提出为基于社会规范性期望的概念,受到可行性限制;
  • 引入了用于讨论利益相关者期望的新词汇,有助于价值敏感设计;
  • 驾驶权涵盖以安全为中心的行为以及我们所称的社会意识行为(在没有明确安全风险的情况下)。

重要意义

本研究通过提供基于社会期望的驾驶行为评估框架,促进了对自动驾驶车辆的理解和开发,从而增强其安全性和社会接受度。

研究局限

  • 本文未规定具体的伦理原则,而是侧重于伦理价值的提取与优先级排序过程;
  • 未提供校准ADS行为的具体方法,以最小化经验性期望与规范性期望之间的差异。

技术贡献

本文引入了驾驶权的概念以及社会期望的分类体系(经验性、规范性、推进性),用于评估人类和自动驾驶车辆的驾驶行为。

创新性

本工作通过将良好驾驶行为置于社会规范性期望框架内(受可行性限制),并提出用于价值敏感设计中利益相关者期望讨论的新词汇,区别于以往研究。

论文详情

论文ID:2502.08121

发表日期:2025-02-12

分类:cs.CY cs.ET

备注:27 pages, 5 figures; to be published in Road Vehicle Automation 12: Conference proceedings

翻译声明

此页面内容由人工智能自动翻译生成,翻译可能不够准确或完整。如需准确信息,请参考 英文原版。 我们持续改进翻译质量,感谢您的理解。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to ensure you get the best experience. Learn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