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论的界定

作者:James Owen Weatherall, JB Manchak, Hans Halvorson

摘要

决定论是关于过去决定未来的命题,但对其进行精确定义的努力揭示了深刻的方法论分歧。关于决定论的标准可能世界表述假设了世界之间的“协议”关系,但这种关系可以有多种理解方式——而这些理解都不特别清晰。我们批判性地审视了近年来文献中关于决定论定义的繁多,认为这些定义未能对实际科学理论提供明确的判断。我们倡导回归一种形式化的方法,沿袭康纳普的逻辑传统,将决定论视为科学理论的属性,而非难以捉摸的形而上学教义。我们强调两个关键区别:(1) 定性决定论与“完全”决定论的差异,正如近期在物理学与形而上学讨论中所强调的,以及 (2) 关于世界扩展唯一性的弱条件与强条件的区别。我们认为,用形而上学概念如“此在性”来定义决定论是无益的,而严谨的形式化标准——如贝洛特的D1和D3——提供了可行且具有科学相关性的解释。通过澄清理论何谓决定论,我们为物理学与形而上学之间的有效互动奠定了基础。

简要总结

本文批判了各种决定论定义,指出它们缺乏清晰性且无法应用于科学理论。倡导采用基于科学标准的形式化逻辑方法定义决定论,区分定性与完全决定论,以及弱与强形式条件,以促进物理学与形而上学的更好互动。

关键发现

研究方法

本文批判性地考量了近年来文献中确定论的定义,主张回归对确定论的正式方法,遵循卡纳普的逻辑传统,将确定论视为科学理论的属性,而不是一个哲学doctrine。

关键结果

  • 标准的可能世界形式化的确定论因假设世界之间不清晰的“一致”关系而受到批评;
  • 强调了定量与“全”确定论的区别,以及单一世界扩展的弱和强形式条件的区别。

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澄清理论何谓确定论,通过提供可行且具有科学相关性的正式标准,促进物理学与元物理学之间的更有益的交流。

研究局限

  • 本文未直接讨论其提出的正式标准的实验验证或实验意义;
  • 主要关注理论方面,可能限制了其对特定科学理论的即时应用。

技术贡献

本文主张以正式方法定义确定论,强调像贝洛特的D1和D3这样的严格标准,并区分定量和“全”确定论,以及弱和强形式条件。

创新性

本工作通过将重点从哲学概念转移到具有科学相关性的正式标准,旨在通过更清晰的确定论理解来弥合物理学与元物理学之间的差距。

论文详情

论文ID:2503.05681

发表日期:2025-03-07

分类:物理学, 历史哲学

备注:46 pages

翻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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