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生在伦理上是否有义务向患者披露其使用医疗机器学习系统?
作者:Joshua Hatherley
摘要
普遍认为,临床医生在伦理上有义务向患者披露其使用的医疗机器学习系统,未披露被视为一种道德过失,应由临床医生承担责任。本文将此观点称为“披露论”。在伦理学文献中,支持披露论的主要论证包括:基于风险的论证、基于权利的论证、重要性论证以及自主权论证。本文认为,这四种论证均缺乏说服力,因此应否定披露论。作者还指出,强制披露可能反而会对患者造成伤害,因为它可能为利益相关者提供规避对系统不当应用或使用所导致伤害的责任的途径。
简要总结
本文论证临床医生在伦理上没有义务向患者披露其使用医疗机器学习系统,认为支持该观点的四个主要论证缺乏说服力,并指出强制披露可能通过转移责任而对患者造成伤害。
关键发现
研究方法
该论文通过伦理分析和论据反对披露论,即认为临床医生有道德义务向患者披露使用医疗机器学习系统。
关键结果
- 该论文认为基于风险、基于权利、基于重要性和基于自主权的四大论据都不令人服用;
- 作者建议强制披露可能通过让利益相关者逃避系统错误应用或使用造成的伤害而对患者造成伤害。
重要意义
这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挑战了广泛接受的观点,即临床医生必须向患者披露使用医疗ML系统,可能影响医疗AI的透明度政策和实践。
研究局限
- 该论文主要关注伦理论据,没有提供支持其主张的经验证据;
- 它没有深入探讨替代观点或反对论据。
技术贡献
该论文为医疗AI中的人工智能伦理讨论做出了贡献,提供了对披露论及其基础论据的批判性分析。
创新性
该论文通过系统地拆解支持披露论的四大主要论据,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探讨了临床医生在医疗ML系统背景下的道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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