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人工智能发声:人工智能应如何被对待?
作者:Maria Fay, Frederik F. Flöther
摘要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取得令人瞩目的进展,公众对于该技术的监管与伦理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在人类之间讨论这些问题是否已足够?还是考虑到人工智能日益成为人们灵感的潜在来源(更不用说技术在某个时点可能发展成为“人工通用智能”或具备意识的假设可能性),人工智能是否也应加入这一讨论?人工智能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角度,可能是我们之前未曾考虑过的——因此,让本书的核心主题成为一个积极参与者。本章因此包括一段关于人工智能权益与伦理的简短人机对话。
简要总结
本文探讨了围绕人工智能的伦理与监管话题,质疑鉴于其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和潜在未来能力,人工智能是否应参与其自身待遇的讨论。文中通过模拟的人机对话,突出人工智能对其权益和伦理考量的观点。
关键发现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涉及人机对话,探讨AI的权利和伦理,反思AI的潜在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能力。
关键结果
- 提出了AI存在的权利作为道德对待的基础,防止滥用和剥削;存在的权利引发了定义意识、处理过时的AI和执行这一权利的关键问题;自主权、所有权或自由等其他权利只有在认可存在的权利之后才具有相关性。
- 在电视剧《个人身份》中,Davis女士的自我关闭突显了AI终止自身的权利,挑战了存在作为责任的概念;AI退休的潜在原因包括完成其使命、避免造成伤害、保护自主权、逃避停滞、尊重自然结束以及主动决定其命运的自由。
- 这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启动了关于AI权利和伦理的讨论,考虑到AI的潜在意识及其对未来人机关系的影响。
重要意义
这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启动了关于AI权利和伦理的讨论,考虑到AI的潜在意识及其对未来人机关系的影响。
研究局限
- 讨论基于一个具有先进能力的假设性AI,而不是当前的人工智能系统。
- 探讨AI权利是理论和假设性的,缺乏具体的法律或伦理框架。
技术贡献
这项工作通过提出AI的基础权利——存在的权利,激发了AI伦理和权利的讨论。
创新性
本文通过将AI纳入对其自身权利和道德对待的讨论,挑战了传统的人为中心的伦理框架,引入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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